存量房贷重新定价周期该如何选择?将会有哪些影响?

发布日期:2024-12-17 12:04    点击次数: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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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5日,我们刚刚进行了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,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及以上,只要加点高于LPR-30BP,都统一调整到了LPR-30BP,北京、上海、深圳三个地区调整是单独的。

那么调整之后,每个人的贷款利率还是不一样,分别为3.3%,3.55%,3.65%,3.9%,出现这种主要的原因,就是每个人执行的LPR不同,10月25日调整的是加点,而不是LPR,在这儿就关系到了定价周期,不同的定价周期对应不同的LPR,所以就出现了4种不同的利率,不过最终都会变成3.3%!

有些存量贷款人想提前把利率变为3.3%,有什么办法呢?11月1日起,各大银行发布了调整定价周期的事情,比如你当前利率3.55%,定价时间为10月1日,如果你将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,那么你将在1月1日时,就调整为了3.3%,如果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,那么你将在4月1日调整为3.3%,如果将定价周期保持一年不变,物联网app开发那么将在明年的10月1日调整为3.3%!

那么定价周期到底该如何选择?3个月,6个月还是12个月?首先我觉得这是一个中性的,主要原因是利率有降的时候,也有加息的时候,而降息加息取决于很多因素,比如经济的强弱,通胀的情况等,如果选择的3个月,降息的时候优先享受,加息的时候,同样也会面临第一时间加息!

定价周期,3个月、6个月、12个月,我比较偏向于6个月,既然长期来看这是中性的,那就选择一个中间的时间点,我觉得还是比较合适的。对于普通人来说,6个月与3个月利息仅差3个月,而对于普通家庭来说,从每次降息幅度来看,三个月的利息其实相差并不太大。

除此之外,今年降息幅度其实是挺大的,会给大家一种后期降息同样很快的感觉,但从目前贷款利率来看,我觉得后期降息空间有限而且幅度也相对较小,反而后期利率上调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!

大家一定要记得,重新定价周期调整仅有一次机会,一旦调整就无法再修改,需要再11月15日之前完成主动申请,本次不会统一调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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